
寧化縣城市規劃區農民住宅拆遷安置辦法出臺
9月16日,寧化縣人民政府以通知的形式將《寧化縣城市規劃區農村村民住宅拆遷安置暫行規定》印發到各有關鄉(鎮),縣直有關單位,并要求鄉鎮、單位認真做好宣傳、貫徹實施。
《拆遷安置暫行規定》將安置對象規定為寧化縣城市總體規劃(2006-2020)》劃定的范圍內村集體經濟組織常住戶口,享有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并承擔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義務的村民,不含因子女入托、入學及其他原因將戶口遷入城市規劃區內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由城鎮居民戶口轉為農業戶口,但不享有遷入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不承擔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義務的農民。
《拆遷安置暫行規定》規定城東片區拆遷安置點為泗竹坑區域;城南片區拆遷安置點為金剛亭區域;城北片區拆遷安置點為翠華山區域;城西片區拆遷安置點為桐子排區域。農村村民選擇套房安置的,可另選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地段安置(具體安置地點根據城市詳細規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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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林勇】 【責任編輯:張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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