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寧化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2月以來,被告人羅國輝為開設賭場,陸續糾集被告人夏金龍、伍玉永、羅興林、劉秋萍等27名社會閑散人員,組成了以被告人羅國輝為組織者、領導者,被告人夏金龍、伍玉永、羅興林、劉秋萍為骨干,其余人員為成員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該組織采取暴力、脅迫等手段,進行開設賭場、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故意傷害、搶劫、放火等犯罪活動,稱霸一方,欺壓、殘害小吃業主及娛樂場所經營者,聚斂錢財,嚴重侵害了寧化小吃業主及娛樂場所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使業主蒙受重大的經濟損失,對相關待業的從業人員形成強大的心理強制,使周邊群眾產生了畏懼心理,安全感明顯下降,嚴重破壞社會生活秩序和經濟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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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以羅國輝為首的27名被告人因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被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11月22日至24日,寧化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其中因涉及5名未成年人,鑒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本案未對外公開審理。(張麗勍? 馬傳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