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在廈打工仔比酒量 對飲七瓶白酒一人喪命
阿桂和阿松(均為化名)是寧化同在廈門打工的老鄉。某天下午,阿桂應阿松的邀請,前往阿松的暫住處喝酒。阿松在超市買了兩瓶白酒和一些食品后,兩人就喝開了,大約10分鐘,就把兩瓶白酒喝光,此時兩人都有了醉意。“我們再比試比試看看。”步履已經不穩且 有些話多的阿松又下樓買回了5瓶白酒,兩人很快又喝光了,之后他們就休息了。不料,阿松醒來后卻發現,阿桂已經沒了呼吸。經鑒定,阿桂系酒精中毒致死。這是記者日前從死者親屬中獲悉的。
據了解,事發后,阿桂父親以“酒友照顧不周”為由,將阿松告上法庭,索賠9萬多元。廈門湖里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每個人對酒精的承受能力和生理反應不同。因此,判斷共同飲酒人是否應承擔責任的關鍵,在于其行為有無過錯。以普通人的生活經驗,本案中阿桂與阿松在短時間內喝完大量白酒顯然超出常態,帶有“互比酒量”的行為意識,增加了酒精對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造成損害性后果的風險。而阿桂作為成年人,明知過量飲酒的危害卻不加以節制,應該對自己的行為后果負主要責任。阿松作為共同飲酒人,在整個飲酒過程中沒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對損害的發生也有一定過錯,至少可以說明阿松在主觀上缺乏對飲酒同伴應有的照顧意識。故作出如下判決:阿松應該對損害后果承擔10%的賠償責任,故判處阿松賠償死者父親1.6萬余元。(羅旺水)
據了解,事發后,阿桂父親以“酒友照顧不周”為由,將阿松告上法庭,索賠9萬多元。廈門湖里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每個人對酒精的承受能力和生理反應不同。因此,判斷共同飲酒人是否應承擔責任的關鍵,在于其行為有無過錯。以普通人的生活經驗,本案中阿桂與阿松在短時間內喝完大量白酒顯然超出常態,帶有“互比酒量”的行為意識,增加了酒精對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造成損害性后果的風險。而阿桂作為成年人,明知過量飲酒的危害卻不加以節制,應該對自己的行為后果負主要責任。阿松作為共同飲酒人,在整個飲酒過程中沒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對損害的發生也有一定過錯,至少可以說明阿松在主觀上缺乏對飲酒同伴應有的照顧意識。故作出如下判決:阿松應該對損害后果承擔10%的賠償責任,故判處阿松賠償死者父親1.6萬余元。(羅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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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羅旺水】 【責任編輯:張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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