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心泉意”為群眾服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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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蘇 莉 通訊員 肖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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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調(diào)解一起糾紛,他曾10天8次深入田間地頭做群眾工作;為照顧更多孤寡老人,他帶頭成立“泉心泉意”助老愛心團;為幫助白血病患者,他發(fā)起多方募捐籌集善款3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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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畢業(yè),鄒志峰便在寧化縣泉上鎮(zhèn)派出所工作。長期扎根基層,剛剛30歲的鄒志峰比同齡人多了份成熟、干練。從警9年來,鄒志峰勤勤懇懇,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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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鄒志峰榮獲“全市公安機關(guān)綜合警務(wù)改革創(chuàng)新工作先進個人”,2013年榮獲“全市公安機關(guān)百佳民警”,成功破獲泉上“11·16”特大入室搶劫殺人案,榮立省廳個人二等功,2016年被評選為三明市第三屆群眾最喜愛的城鄉(xiāng)社區(qū)民警并榮立個人三等功,今年5月榮獲三明市優(yōu)秀人民警察稱號,榮立個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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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調(diào)解,化干戈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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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剛剛援助廈門會晤安保工作回來的鄒志峰就碰上了一件棘手事。“我們都70多歲了,就想回家,落葉歸根。希望你能幫我和老管說說,讓他把房子還給我們。”老盧找到鄒志峰,嘆著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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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早在1997年,老盧向林某借款10萬元用于做生意,后來生意失敗,老盧舉家搬遷到廣東逃債。林某知道老盧在老家有一棟300平方米的老宅后,便私自以2.3萬元的價格將其賣給隔壁村的管某,在無任何證件的條件下簽訂了購房合同。
20年過去了,如今老盧和病重的妻子想要回到老宅居住,而花錢買了房子的管某已經(jīng)在老宅住了20年,哪肯輕易搬走,雙方就此事爭執(zhí)不下。鄒志峰來到老宅,幫助雙方進行調(diào)解,經(jīng)過5個多小時的調(diào)解,最終老盧答應(yīng)支付14.1萬元給管某,管某也答應(yīng)在1個月內(nèi)搬離。考慮到管某的居住問題,鄒志峰還幫忙聯(lián)系了一處房屋,無償給管某暫時居住,雙方對調(diào)解的結(jié)果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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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nóng)村這樣的糾紛很多,調(diào)解起來很費勁。要了解雙方的訴求,找到平衡點。好在泉上的村民素質(zhì)都很高,他們有道理就認。”鄒志峰笑著說,“特別是調(diào)解糾紛,只有走進老百姓心里,工作才能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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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蘇 莉 肖 睿】 【責任編輯: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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