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收購銷售廢機油 寧化一男子污染環境被判刑
寧化一男子在未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多次向機動車修理廠收購維修車輛所存留的廢機油,非法處置后出售外地賺取差價。近日,寧化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污染環境罪案件,被告人張某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6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張某在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多次駕駛輕型箱式貨車前往福建省寧化縣、清流縣、建寧縣、明溪縣,江西省石城縣等地,向當地機動車修理廠收購維修車輛所存留的廢機油,并運回租住的倉庫內存放。在收購及存放過程中,被告人張某通過過濾雜質、靜置沉淀、抽除水分雜質、加水攪拌增重等方式非法處置廢機油共計285.01噸,并不定期將廢機油運至三明等地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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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丹】 【責任編輯:劉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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