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明市寧化縣選任人民陪審員公告
為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現向社會發布選任寧化縣人民陪審員公告。
一、選任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寧化縣轄區內年滿二十八周歲常住居民;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二、陪審員權利義務
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人民陪審員依法享有參加審判活動、獨立發表意見、獲得履職保障等權利。人民陪審員應當忠實履行審判職責,保守審判秘密,注重司法禮儀,維護司法形象。
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克扣或者變相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由人民法院依照相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
三、選任名額
寧化縣人民陪審員應選任87名,其中有效任期內的已有58名,現需再選任29名。
四、選任程序
選任方式:
通過隨機抽選方式進行選任。
寧化縣司法局會同寧化縣人民法院、寧化縣公安局從本區年滿28周歲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擬任命人民陪審員數5倍以上的人員即200名作為候選人,在此基礎上進行初步核查。組織符合條件的、有意愿的候選人提交以下材料:《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登記表》一份(正反面打印),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五、資格審查
由寧化縣司法局會同寧化縣法院、寧化縣公安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必要時對候選人進行當面考察。
六、任前公示
寧化縣司法局會同寧化縣人民法院、寧化縣公安局向社會公示擬任命的人民陪審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提請任命
經公示后確定的人民陪審員人選,由寧化縣法院院長提請寧化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寧化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后,寧化縣法院會同寧化縣司法局向社會公告人民陪審員名單。
八、就職宣誓
人民陪審員經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后,應當公開進行就職宣誓。宣誓儀式由寧化縣人民法院會同寧化縣司法局組織。
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這既是人民當家做主權利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積極參與。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寧化縣司法局、寧化縣人民法院、寧化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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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化縣人民法院??? 寧化縣公安局??? 寧化縣司法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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