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九 第三章 管 理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全民、集體、個體的工業企業迅速發展,工業生產進入新的歷史時期。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促進工礦企業生產經營的歷史性轉變。生產上由注重執行指令性計劃轉變為指令性、指導性計劃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由過去僅重視完成生產計劃轉變為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使企業由單純生產型轉變為生產經營型(從生產領域擴大到流通領域),并強調市場預測,重視技改和新產品開發,在經營體制上逐步打破兩個“大鍋飯”(職工吃企業、企業吃國家),發揮經濟杠桿作用,并開始采用行政、經濟和法律三者相結合的管理手段,逐步推行、采用現代化管理方法。
1981年國務院批轉《關于實行工業生產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意見》,198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又發出《關于國營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整頓的決定》等一系列文件,本縣根據上述精神,從企業整頓入手,健全崗位責任制,實行經濟承包制,建立新的經營管理體制,全面推行標準化工作。
1.全面進行企業整頓
1983年起,以地方國營工礦企業為重點,開始進行建設性的全面整頓。至1984年4月,在煤礦召開的企業整頓會議后,整頓工作全面展開。通過整頓,各企業加強領導班子、職工隊伍、勞動紀律、財經紀律、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制度等建設,為推行企業的現代化管理打下基礎。在列入縣級整頓的16個企業中,有14個企業驗收合格。通過整頓后的煤礦,實行計劃指標層層分解,當年就摘掉連年虧損的帽子。
2.健全崗位責任制
1979年起,工礦企業隨著崗位責任制的恢復、健全與發展,責任制的形式和內容亦日趨豐富與完善。1984年,水泥廠通過整頓,從廠領導到家屬工,訂出崗位責任制24種466條。縣印刷廠亦建立、制訂廠規廠法5章377條和21個工種責任制。地方國營工業企業逐步實行自上而下的目標管理制度。1987年底,縣屬14家預算內企業中,除瓷廠(個人承包)外,其余各家實行“三保一掛”(“三保”是保利潤上交稅利及還貸、保國家資產安全增值、保企業后勁。“一掛”是廠級領導工資與承包目標掛鉤浮動)承包經營責任制,一定三年(或四年)不變。除以上企業實行廠長或個人承包外,還有個人租賃承包(二輕紡織廠)、經濟技術指標承包等。一些小型企業(棕棉廠、蚊香廠以及部分鄉村企業)、獨立車間(合成氨廠蜂窩煤車間)或單項任務(產品推銷)等,參用農村承包方式,落實簡易可行的經營責任制。與此同時,企業主管部門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經委與二輕聯社還實行機關人員工資、獎金與分管企業經濟效益掛鉤,由此而逐步形成上下之間相互關聯與制約的責任制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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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實行利改稅后,進一步促進經濟責任制的發展。酒廠、印刷廠、林產化工廠、電力公司等企業,與縣財政局簽訂利潤基數上交、超利潤四六分成的責任合同。企業內部則分別采用多種形式經濟責任制,主要有廠內工資制;劃小核算單位(合成氨廠、印刷廠);噸半成品工資含量包干(水泥廠);計件工資(鎢礦、煤礦);計時加超產獎(合成氨廠);經濟指標與工資浮動掛鉤以及單項承包等。1983年起,合成氨廠、電力公司等企業便把主要經濟指標分解到車間、科室,初步形成責、權、利相結合,上下左右縱橫聯系的“包保”責任制。1984年,水泥廠也制定“指標分解,十分考核,貢獻大小,拉開距離,分別系數,計發獎金”的經濟責任制。逐步發揮與體現經濟杠桿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4.建立新的經營管理體制
隨著改革、開放深入發展,工礦企業的經營管理體制亦在逐步改善與變革。1984年5月起,開始對企業實行“松綁放權”。縣人民政府還于1984年和1987年先后兩次作出擴大企業自主權的決定,下放企業生產經營權、人事勞動管理權以及企業內部工資分配、獎金發放、各主管部門對所屬企業經濟指標分解權等。原來兩頭管死的企業實行雙軌制(如合成氨廠、水泥廠、煤礦、酒廠等企業,原來原材料供應和產品價格實行單一的計劃管理,改革后則實行計劃內與計劃外的雙軌制,計劃外的原材料、產品由企業自主處理),使企業擁有一定的經營自主權。在領導體制上,通用機器廠、煤礦、酒廠、食品廠、針織廠五家企業首批實行廠長責任制,簽訂任期目標責任書。二輕系統自1985~1987年三次向社會張榜招聘,有10人應聘分別擔任企業領導,實行承包責任制。1986年6月起,瓷廠實行租賃承包(一年后因虧損終止合同)。此外,縣汽車運輸公司、二輕礦山機械廠、無線電二廠、五金廠、塑料制品廠等廠家,先后實行抵押投標承包(有的承包失敗)。
198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全民所有制企業廠長工作條例》等幾個文件后,進一步明確工礦企業的法律地位,逐步強化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系統,明確企業內部黨政分工,區分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企業有了經營自主權后,出現多渠道、多層次的經營方式,甚至發展橫向經濟聯合,實行企業聯營與技術協作,開發新產品,經濟效益顯著提高。企業管理職能組織亦出現多種形式,主要有四種:一、直線制,全部管理職能由各級領導人直接行使,現為二輕系統和鄉鎮企業中的小型集體與個體企業所采用;二、組織職能制,各級管理層設有職能機構,分級負責行使管理職權,現為縣印刷廠、酒廠、機電廠等單位所采用;三、直線——職能制,即上述兩種形式結合運用,采用這種形式的有通用機器廠、林產化工廠、滬寧電視機廠、水泥廠、煤礦、鎢礦等單位;四、模擬分散管理制,即按生產階段或產品種類,劃分相對獨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各單位之間按內部轉移價格進行產品和定量交換,并負有模擬性的盈虧責任,現有合成氨廠采用與此相類似的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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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面推行企業標準化管理
1981年國家標準總局頒發《工業企業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后,標準化管理工作在工礦企業不斷得到加強。合成氨廠于1983年開始搜集、整理企業標準化管理資料。縣林產化工廠率先制定《企業標準》。1986年在全縣全面展開制訂標準化工作。企業標準化工作主要由以下五個部分組成:一、企業目標標準,主要包括企業的總目標、企業的經濟指標、新產品開發目標、企業管理目標、思想政治工作目標;二、考核標準:工藝生產崗位考核標準、產品檢驗崗位考核標準、行政崗位考核標準、獎懲考核標準;三、技術標準:工藝技術標準、管理標準、產品質量標準、質量檢驗標準、安全操作標準;四、管理標準:財務管理標準、計劃管理標準、物資管理標準、勞動管理標準、計量工作管理標準、人事管理標準、檔案工作標準、治安保衛工作標準、文明生產標準、基建管理標準等;五、工作標準:廠級領導工作標準、廠部辦公室工作標準、工會、共青團領導標準、各科室領導工作標準等。其具體內容根據企業各自情況自行確定。
在標準化工作中,抓得較早的是質量標準管理。自1978年起連續五年開展“質量月”活動。全縣9個重點企業設立質量檢驗機構,由廠長直接領導,其他企業也都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質檢人員。23家工業企業的54種產品采用不同類別的質量標準,其中云母電容器采用國際標準;電視機、水泥、鎢精礦等16種產品采用國家標準;碳銨、松香等10種產品采用部頒標準。部分企業推行現代化的質量管理辦法,達到制度化、標準化、系統化。林產化工廠健全專職檢驗制度,實行廠部抽檢、工序互檢、班組自檢三級質量管理網絡。1984年又開展QC小組活動,運用DCA循環及正交分析、甘特圖等科學手段,成功地解決松香結晶率高的難題,使結晶率由1983年的9.3%下降至1984年的0.4%,創直接經濟效益7萬元。1986年,開展企業質量管理考核評分工作,林產化工廠、無線電二廠、合成氨廠、通用機器廠、水泥廠、電力公司被列為一類考核單位。其中林產化工廠、合成氨廠、通用機器廠還初步完成企業管理標準化體系編制工作。1987年,以計量標準化工作為前導,強化管理基礎工作,計有9個企業取得計量定級合格證。其中林產化工廠為二級計量單位,合成氨廠、無線電廠、針織廠、通用機器廠、水泥廠、電力公司、鎢礦等為計量三級單位。建立企業管理標準體系的亦有8家,即林產化工廠、煤礦、通用機器廠、電力公司、水泥廠、合成氨廠、滬寧電視機廠、無線電二廠。
為了適應標準化的需要,還加強對職工的培訓。僅文化補課一項,迄1985年底,就有2200余人達到初中文化水平,占應補對象的86.2%;初級技術考核合格者1350余人,占應考核人數的62.2%。合成氨廠、電力公司、水泥廠等企業,還配備專職文化、技術教員。1987年經委系統舉辦3期企業現代化管理知識培訓班,對企業領導及16類管理人員300余人進行培訓,較為全面地講授18種現代化管理知識,提高管理人員素質。當年進行文化補習的1975人,畢業1197人;技術業務培訓1695人,結業1123人;崗位培訓348人,結業2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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