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孩打賞主播5萬 平臺:證明是小孩自己消費才退款
>>律師
要求家長舉證是無理要求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認為,虎牙平臺拒不退款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民法總則》第19條規定,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小花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擅自打賞并處置財產高達近6萬元,與其年齡、智力不適應,虎牙平臺應退還。
趙良善認為,虎牙直播平臺門檻低,不需要實名認證,只要下載相關軟件就可花錢打賞主播,也就是說,是因虎牙直播平臺自身技術缺陷致使未成年人輕而易舉地登錄并花錢打賞主播的。所以,虎牙平臺要求家長承擔舉證責任,證明消費行為系未成年人所行,是在加大家長舉證責任,是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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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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