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稱“可找關系取保候審” 詐騙委托人1500萬
四次轉賬共計650萬
2015年7月,一起發生在山東的股權糾紛涉及兩家企業的股權轉讓,雙方在山東青州發生矛盾并報案,青州警方認為該事件屬于經濟糾紛,因此于2015年3月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此后,糾紛中的一方到武漢公安局進行報案。2015年7月,糾紛中另一方的企業負責人王慶軍以及公司另兩名員工被武漢警方帶走。
通過朋友介紹,王慶軍的兒子王永剛委托山東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孟某出任父親的辯護律師,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了150萬的律師費。
“一開始孟律師看了我們這邊提供的有關材料,又去武漢見了我父親后,說我父親沒有多大問題,就是經濟糾紛,傾向于無罪辯護。但后來我父親被批捕,他跟武漢那邊溝通幾次后,回來跟我說,這個事情很嚴重,要取得對方諒解才可能取保,然后開口說再要300萬疏通關系辦理取保候審。”王永剛說道。
由于急于給父親辦理取保候審手續,2015年8月,王永剛將300萬打入孟某律所的賬戶,王永剛說轉賬后孟某還將到賬金額拍了照片,聲稱是發給辦事人員確認錢已經到賬,對方可以開始辦理取保事宜。
直到2016年1月中旬一天,孟某向王永剛表示,他見到了王慶軍涉案的審計報告書,并且向王永剛出具了審計書的草稿,其中顯示王慶軍涉嫌挪用資金和侵占近2億元。
“他說問題很嚴重,如果可以出600萬,他可以找關系修改這份審計報告,結果對我父親會比較有利。”王永剛說,自己隨后將600萬打入孟某律所賬戶。
王永剛回憶,除了上述兩起疏通關系辦理取保和修改審計報告為由索要錢款的情況外,孟某于2016年3月至8月,以取保候審、請客送禮等為由,讓自己四次轉賬共計650萬元。電話錄音亦可以佐證,孟某當時以取保候審等各種借口向王永剛索要錢款。
王永剛補充道,除了要求轉賬,孟某還讓他補簽了幾份委托合同,將上述部分錢款轉成“律師費”,并表示是為了應付查賬。王永剛表示,在此過程中,自己對案件背后的法律程序進展并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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