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三 第一章 機構
一、財政
清代以前,財政事務由縣主簿或負責錢糧的師爺掌管。清朝縣衙內設十房。其中戶房掌地畝、糧租、稅收;庫房管銀錢;帳房掌收支。但實際上財政事務是掌握在錢谷師爺手里。稅收部門宋有商稅務,明有稅課司,清有稅課局。
民國初期,縣公署內設科長二名,其中一名科長分管賦稅收解事務,另設會計管理縣財政收支。民國24年(1935年)寧化縣政府設財政科,另由地方士紳組成財務委員會,負責審核地方財政收支。民國30年,省政府在縣設立田賦管理處,縣政府設糧政科。民國32年,合并田管處和糧政科為田糧科。民國38年初,田糧科并入財政科為田糧股。
民國19年6月,寧化縣革命委員會成立,下設財政股。次年,寧化縣蘇維埃政府設財政部,下設沒收委員會及出納、會計、稅務三科。
1966年9月,財政、稅務兩局合并為財稅科。1967年3月,寧化縣人民武裝部成立生產領導小組,下設財貿辦公室。1968年11月,寧化縣革命委員會設財貿組。1972年2月,金融、稅務成立銀稅革命委員會。1973年稅務與銀行分開,又與財貿組中的財政預算、企財合并成為寧化縣革命委員會財稅組。
1978年6月,財稅組改名財稅局。1979年7月起,復分為財政局、稅務局。
1985年全縣16個鄉鎮均設財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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