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冒充央企高管詐騙國家貧困縣 曾花10萬元包裝
詐騙疑云
重案組37號獲取的資料顯示,陳智富于2017年年初向六安市公安局遞交報案材料,指稱胡耀紅伙同張濤冒充央企華潤高管身份對其進行詐騙。
一審判決書中檢方指控,除以央企高管身份欺騙霍邱縣政府之外,2013年至2016年,胡耀紅、張濤以協調關系、支付管理費等理由向陳智富索取現金2400萬人民幣,奧迪越野車一輛。
胡耀紅對上述指控均予以否認。他認為,上述指控中的金額,是他與陳智富協議約定好的資金回報中的一部分。在陳智富的陳述中,也提及了這一協議。
胡耀紅在自辯材料里認為,霍邱商業綜合體項目是霍邱縣政府招商引資的項目,所有的洽談過程都是根據縣政府所規定的程序來進行的,這一點韓旭和楊全忠的筆錄中說得很清楚,與華潤國際是不是央企根本就沒有關系。并表示,其與霍邱縣國土局、霍邱縣政府簽訂的一系列協議,是“根據法律規定簽訂的合同,這個合同的主體是不是和央企有關,是不予考慮的。”?
胡耀紅辯護律師姜建高認為,本案胡耀紅在主觀方面沒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陳智富、霍邱縣蘇潤置業有限公司錢物的犯罪故意。胡耀紅以華潤國際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高管身份與霍邱縣政府及相關部門洽談霍邱縣蘇潤廣場項目,完全是公開的,沒有任何虛假成分。
另據黃杰透露,胡耀紅、陳智富對項目的虛假宣傳均是知情的,雙方還曾為此爆發過激烈矛盾。黃杰稱,胡耀紅在項目落成后很少來,在得知虛假宣傳情況后,曾多次向陳智富提出反對,“他說兩個華潤名稱很像,這樣宣傳遲早會出事。”因意見不合,陳智富還為此事與胡耀紅拍桌子。
重案組37號通過致電、短信、添加微信好友方式聯系陳智富3個手機號碼,均未獲回應。
一審判決書顯示,同案被告張濤在判決書中對檢方指控的行為均予以承認,但多位參加當時庭審的知情人向重案組37號透露,張濤當庭翻供,指稱訊問筆錄所述情況與他實際表達不符。

▲霍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出具的關于張濤第三份筆錄錄像無法同步刻錄的說明。受訪者供圖
這份訊問筆錄的影印件顯示,訊問筆錄時間為2017年5月23日,地點為霍邱縣刑偵大隊辦案中心訊問室。張濤在筆錄中承認,胡耀紅來霍邱談城市綜合體項目,是以華潤集團下屬華潤國際高管身份,“我同胡耀紅是在騙陳智富,每次我都發至內心想勸胡耀紅,讓他不要再騙陳智富錢了,但是胡耀紅聽不進去。”
張濤當庭稱,這份筆錄與他的實際表達不符。胡耀紅辯護律師姜建高告訴重案組37號,他曾向霍邱縣人民法院提出調看這份筆錄的同步錄像,但在實際查看中卻被告知,該份錄像因設備損壞無法提供。重案組37號就此事撥通了霍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王旭東的電話,在重案組37號表明采訪意圖后,對方掛斷了電話。
2018年5月24日,胡耀紅與同案被告張濤被霍邱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詐騙罪成立,分別獲刑15年、13年6個月。他們不服判決,已提起上訴。律師姜建高告訴重案組37號,他在二審中將為胡耀紅做無罪辯護。(應受訪者要求,黃杰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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