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寧化縣委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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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選人用人不規(guī)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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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存在用人失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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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針對原財政局領導履行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落實不力等問題,對縣財政局原局長伍秉曲、張能清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原紀檢組長王翠萍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調離紀檢系統(tǒng)。2017年12月出臺《寧化縣干部考察員隊伍管理制度》,對干部考察員隊伍在學習培訓、日常管理、責任追究等方面作進一步明確和規(guī)范。改進干部考核評價方法,出臺“項目競賽”、“黨建促脫貧攻堅”干部一線專項考核辦法,結合干部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干部違法違紀查處、干部在急難險重工作中的不良表現(xiàn),建立干部“負面檔案”;同時,在全面推行“3+1”實績公示制度的基礎上,注重掌握了解干部八小時之外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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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關于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處理不到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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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針對朱亮新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問題,已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沒收違紀所得37520元并上繳國庫。2017年12月制定下發(fā)《關于做好2018年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單位在2018年集中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時必須集中學習“兩項法規(guī)”及報告填寫注意事項,做到學習全覆蓋;嚴格按照《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對擬提任科級職務干部及擬轉任領導職務的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進行抽查核實和個人有關事項公開,2017年9月以來,共查核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75人次,誡勉4人,函詢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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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關于執(zhí)行有關制度不嚴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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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取消到一定年齡后正副科級領導轉任非領導職務的做法,今后仍將一以貫之,嚴格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切實做到履行程序不變通,執(zhí)行標準不走樣。2018年1月建立《縣委組織部領導掛鉤聯(lián)系基層組織工作制度》,堅持定期開展談心談話,及時掌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能力素質、精神狀態(tài)等情況,科學合理調動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激情。2018年1月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的通知》,加強對非領導職務干部的管理。對41名改任非領導職務干部的工作進行了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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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關于招聘程序不夠規(guī)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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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縣總工會、物資總公司、進修學校原主要負責人違規(guī)聘用親屬共3人,已終止勞動合同;縣農業(yè)局招聘的3人通過公開招聘程序聘用,符合親屬回避制度規(guī)定,予以留用;縣生態(tài)林業(yè)有限公司新招聘的6名員工,其中1人已辭職,其他5人經(jīng)重新審核,符合當年省市有關林業(yè)改革政策。2017年9月出臺了《寧化縣考錄和聘用、調配工作人員親屬回避制度》、2018年1月出臺了《寧化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聘用、縣屬國有(集體)企業(yè)及社區(qū)居委會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對招聘工作等進行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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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關于干部檔案專審工作未按期完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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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126份未完成專審的干部人事檔案進行逐一分析,通過外調完成出生年月認定13人,組織約談完成認定40人;缺失的黨員材料,已找到20人,無法找到黨員材料的14人,已統(tǒng)一進行補填工作;參加工作相關材料缺失的34人已全部補齊;學籍材料缺失的14人已全部補齊;126人已全部完成認定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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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關于個別單位未經(jīng)審批長期借用工作人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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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針對縣教育局長期借用33名工作人員問題,已認真整改,目前已返回原單位上班7人;針對縣教育局機關機構編制設置不夠合理、工作人員嚴重不足的問題,2017年11月經(jīng)縣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適當增加事業(yè)編制,對確因工作需要的26人給予辦理調動手續(xù)。2018年1月制定《寧化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借用管理規(guī)定》,對人員借用工作進行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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