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億萬富翁的牢獄之災(zāi):和拆遷人員握手后獲刑一年
原標(biāo)題:一次握手,億萬富翁“坐牢”一年 | 深度報道
記者/李顯峰 金貽龍
?“握手”3個月后,戴著護腕的盛福林站在涂漢江別墅門口,攝于2017年7月(翻拍)因為一次握手,56歲的涂漢江被武漢市江夏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罪名是故意傷害。
在湖北慈善圈,涂漢江知名度頗高,這個身家上億的慈善家,也是武漢市復(fù)江道涉拆片區(qū)的別墅“釘子戶”。正因為涉拆,他與拆遷人員接觸,惹上官司。
檢察機關(guān)指控,他握住拆遷工作人員盛福林的左手,將其扭傷致骨折、輕傷二級。而涂漢江則辯解,他當(dāng)時送對方走,對方握住他的手開玩笑讓他掙脫他才掙的,而且他握的是對方右手,不是左手,“我沒有傷害他,他如果真的受傷了,也不是我搞的。”
對于法院判他有罪,被羈押一年、已從看守所取保獲釋的涂漢江不服,提起上訴。他認(rèn)為,盛福林為完成工作促成拆遷,設(shè)局誣陷他。辯護人陳俊律師認(rèn)為,本案中,涂漢江沒有犯罪動機和故意,也沒有實施傷害行為,應(yīng)屬無罪,“庭審時,被害人和證人,一個都沒讓出庭接受質(zhì)證。案件疑點很多,很蹊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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