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七 第一章 計劃管理
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國家對重要物資實行計劃分配制度,統一計劃,分級管理。物資管理分為國家統一分配、主管部門管理和地方管理三類。1959年起形成較完備的物資計劃分配程序,基本建設和生產經營所需的國家調撥物資由計委平衡,市場供應物質由各經營部門負責調劑。1960年縣建立物資局,負責物資需求年度計劃和經營國家統配的重要物資(如鋼材、水泥、化工原料、機械、汽車、拖拉機等)。1978年后指令性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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